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RAN蘭珠宝服装定制 华服藏兰韵 珠宝映佳人福清生活网·中日商贸网:网络图文营销方案木莲影视传媒承接房地产家居全屋定制空间视觉拍摄
查看: 1|回复: 0

福清发出首张重点液态食品运输准运证

[复制链接]

202

主题

21

回帖

751

积分

管理员

积分
751
发表于 昨天 15: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福清讯 6月18日,福清市市场监管局为福建省奋发物流有限公司正式核发了全市首张《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证》及《运输容器证明》。这标志着国家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许可管理制度在福清正式落地实施。
为坚决遏制“罐车运输食用植物油乱象”等食品安全风险,补齐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短板,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25号)。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自2026年7月1日起,全国对植物油、调味品、酒类、食糖、淀粉糖五大类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全面实施准运许可制度。


为此,福清市市场监管局主动靠前服务,精准对接企业需求。在福建省奋发物流有限公司提交申请后,工作人员严格对照许可条件,对其运输容器材质与标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作业人员资质等进行了全面审查与现场核查。


“有了这份准运证明后,我们上路运输更合规更放心,发货方和收货方也更能信任我们。”福建省奋发物流有限公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领证现场表示。这张证照不仅是企业合规运营的“身份证”,更是守护食品安全的“承诺书”。


据了解,需从事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的企业,可携带相关材料前往福清市市场监管局办理准运证及运输容器证明。目前,福建省已实现全流程数字化审批,申请人也可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在线查询办事指南、提交申请材料,动动手指即可完成申报,省时又省力。


来源:福清市融媒体中心

作者:黄海玲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FQ新福清·新视界 New Fuqing New Vision ( 闽ICP备20230001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8102240026号 )

GMT+8, 2026-6-30 01:50 , Processed in 0.012069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5.0

© 2001-2026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